海 南 省 海 口 市 琼 山 区 人 民 法 院
拍 卖 公 告
(第一次拍卖)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6日10时至2025年5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17;户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海口市琼山区海府路163-4号美舍香槟商住楼负三层车库6号车位。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93300元, 起拍价:74640元,
保证金:14928元, 增价幅度:1400元。
特别注意:此次拍卖竞买人仅限于车位所在小区业主,如竞买成功,买受人需提供购房合同及缴纳物业费的相关证明前来本院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对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买受人,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且保证金不予退还。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3日起至2025年5月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次拍卖不组织看样。本院已委托海南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等工作。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海南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76734560、0898-68529777。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六、(1)上述标的按净价、现状拍卖;(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拍卖标的物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金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承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财税等职能部门咨询;(3)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欠缴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4)房产的交易及过户按海南省的相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等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各自承担,买受人先行垫付。(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14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桥支行,账号:1010898890036774请注明“(2024)琼0107执恢448号拍卖余款”),并在交付尾款后(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9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上述《拍卖成交确认书》由竞买方及承办法官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法院公章作为确认拍卖成交唯一凭证,《拍卖成交确认书》签字确认前,因拍卖被撤回等程序性事项导致不动产无法过户及交付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法院应于十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拍卖款项退还竞买人。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3976734560、0898-68529777(海南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官电话:0898-65879129
法院监督电话:0898-65876355
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398号。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