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第2020期)
受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委托,由我公司对涉案需变现财产进行公开整体拍卖:位于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塔南路北侧(定城镇塔岭开发区中部),定国用(2000)字第6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新证号:定安国用(2012)第19号]项下30505.63㎡工业用地使用权(土地终止日期为2066年5月6日)及该土地上的房产:1、职工宿舍(一层),房权证号为:定城镇字第0003530号,建筑面积:313.40㎡;2、单身宿舍(五层),房权证号为:定城镇字第0003529号,建筑面积:1556.58㎡;3、动力房(一层),房权证号为:定城镇字第0003527号,建筑面积:404.40㎡;4、厂房(一层),房权证号为:定城镇字第0003528号,建筑面积:3639.06㎡;参考价:人民币2993.9393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现将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时间:2020年 月 日
2、拍卖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3、标的展示及办理相关竞买手续时间:见报之日起至2020年 月日16时止。
4、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以2020年 月 日16时前到账为准。
5、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定安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定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13964590003214。
6、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20)琼9021执恢21号、22号竞买保证金(如代缴必须注明代某某缴纳)。
7、标的情况说明:标的按现状拍卖,土地、房产属限购政策调整,不协调过户问题,相关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办理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按法律规定缴纳。
拍卖机构地址:海口市国贸北路金融花园A座2层
联系电话:68529777 13976111340
法院监督电话: 0898-63822721